池州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 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
池州市深入贯彻落实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物工作方针,持续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,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,取得显著成效。
一、强化顶层设计,完善保护体系
池州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,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。成立市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先后出台《池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》《池州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等规范性文件,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扎实开展文物资源调查,全面摸清全市文物家底,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档案数据库。
二、加大资金投入,推进保护工程
池州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,市、县两级财政配套投入逐年增加。先后实施了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:
- 古建筑修缮工程。对杏花村古井、秀山门博物馆、齐山摩崖石刻、东至周氏家风馆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修缮保护,严格按照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原则,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,确保工程质量。
- 革命文物保护工程。加大对中共沿江中心县委旧址、皖赣边区革命根据地等革命文物的保护力度,实施抢救性修缮,传承红色基因。
- 石窟寺及石刻保护工程。针对齐山摩崖石刻等石刻类文物,实施防风化保护和数字化采集工程,有效延缓文物风化进程。
- 考古发掘与遗址保护。配合基本建设开展考古调查、勘探和发掘工作,积极推进榉根关古徽道、七星墩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。
三、严格工程管理,确保质量安全
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,池州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:一是规范项目审批,所有文物保护工程均需履行立项、方案审批等程序;二是强化资质管理,要求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,从业人员持证上岗;三是加强过程监管,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;四是注重资料留存,完整记录施工前后的影像、文字资料,建立工程档案。
四、推动合理利用,让文物活起来
池州市在加强保护的积极探索文物合理利用途径。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,打造了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,推动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。利用古建筑、古村落等文物资源,发展研学旅游、文化创意等新业态。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,提升展陈水平,让更多文物走出库房、走进大众视野。
五、加强人才培养,壮大保护力量
池州市注重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通过公开招聘、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。定期组织业务培训,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。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。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,提升文物保护科技含量。
下一步,池州市将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,高质量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,深化文物价值挖掘阐释,推动文物活态传承与创新利用,为建设文化强市、增强文化自信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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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23:03:14